聽說曾經繁華的街道,豐衣足食的城。現在是樹藤攀滿的殘道和爛屋。灰焦的舊教堂,曾經王子的甜蜜婚禮在此盛辦,而最後王子也和這教堂一起被紅火燒著,而縱火者是和王子一起步入教堂的女孩。她說和王子結婚是形勢所逼,她說王子不夠愛她,可她在婚後的第十几年才說才發飆。而周圍的人沒看過她拒絕過王子,而王子的忽略可能只是不夠細心。而她把什麼都推出去了,都覺得不是她的錯。別人認為的幸福,她就一把火燒了,之後下落不明了。而他們的孩子也不想呆在這只剩下痛苦的城,也都離去了,漸漸地城荒了。
狼群在城的殘殼間蹦跑,這已成了森林的一部分了。總是有那麼荒謬的人成就那麼荒唐的故事。大火不能把什麼都燒盡,留下一堆難過和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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